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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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3/05/24
[機關代碼]3.95.17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區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曾正瑋
[聯絡電話] (06)6377097
[傳真號碼] (06)6350757
[電子郵件信箱]fa20661@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3ECON51S3
[標案名稱]臺南市仁德地區未設污水廠工業區污水處理可行性評估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9,960,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19,9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A.13.8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補助金額] 16,880,003元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更正序號]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113/05/24
[原公告日]113/05/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6/04 09:00
[開標時間] 113/06/04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行政大樓2樓經濟發展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決標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採購監辦] 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專業技師事務所(環境工程)。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二章第三十三點及三十三之一點。[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或品質管制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附曾完成或承做與招標標的類似執行過之代操作等勞務委託案件之承做證明文件影本1 份,另檢附勞務驗收 證明書或契約書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環境工程)及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電話: 06-6350017,傳真: 06-633352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招標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廠商未到場者,如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實際開標時間依現場投標家數核定。 【113.05.24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次更正「證件審查表」,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招標文件內容,變更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 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3/05/13 11:29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非招標機關人
招標機關人
[評選委員總額]人
[工作小組成員]
採購專業人員 姓名
否
否
否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