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FEMA 在關鍵基礎設施保護(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 CIP)計畫中,將關鍵基礎設施分為 18 類,而台灣則 分為 8 類(運輸、水資源、警急救援與醫療、能源、資通訊、 中央政府、高科技園區、銀行金融),各政府部門或國營事業 體管轄之 CI,目前正逐步進行各類型 CI 受災後之災損境況模擬, 以提前進行保護與災害應變機制建立。
如 1999 年 9 月 21 日集集大地震,南投縣中寮超高壓變電 所遭震損,加上高壓輸配電塔倒塌、造成全台大停電,使得北 部供電吃緊,尤其新竹科學園區損失最為慘重,甚至影響全球 科技產業零組件之正常供應。此外,2011 年 3 月 11 日東日本大 地震,因核電廠受到海嘯影響破壞,除了造成核災之外,亦使 得電力無法正常供應,導致日本關東區域輪流限電,影響災後 緊急救助以及全日本的經濟成長率,甚至是全球關鍵零組件的 產業供應鏈。易言之,水源、電力、電信與天然氣等維生線系統與各種交通路網系統等,為現今都市甚或國家社會整體運作 之基石,不論是恐怖攻擊或是天然災害,將可能導致 CI 無法正 常運作,並致使國家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及巨大的損失。
參考資料來源:防災科技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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