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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全面展開「台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

台南市政府新聞稿                         100年427
 
台南市政府全面展開「台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於今日(100年4月27日)在市政會議向市長報告「台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賴清德市長聽完簡報後指示,(一)台南擁有充沛陽光,該計畫是使台南呈現與眾不同魅力城市的關鍵。(二)台南已型成完整的太陽光電產業聚落,雖然中央政策較為保守,但台南應有自己的思維,結合在地學術機構及民間非營利組織共同投入該計畫(三)府內各機關及學校之房舍應主動積極參與設置(如新營文化中心、安平港南活動中心等)(四)盡速成立「台南市政府推動綠能專案辦公室」推動本計畫(五)本計畫納入本府向環保署申請之低碳持市計畫,使陽光電城成為本市特色及指標,請各局處積極參與推動,將台南打造成國際運用綠能的示範城市,讓陽光電城成為低碳城市的重要表徵,並藉由擴大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累積廠商技術能力,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台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包括十個分項計畫,應用範圍涵蓋能源、產業、交通、教育及災害防救等功能,除了充分利用可設置的公共建築及民間場所,盡力應用到台南的陽光,並導入台南市在地銀行、台南市產業、民眾及社區,在市政府充分的行政配合下,共同參與。
賴市長表示,2008年12月11日於第14次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COP 14)中,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Ban Ki-Moon)呼籲推動「綠色新政」(Green New Deal),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首長Achim Steiner 發表「綠色經濟倡議」概念,強調「全球綠色新政」(A Global Green New Deal)的重要,在2009年2月發表「全球綠色新政」報告(Global Green New Deal Policy Report)中,呼籲中高所得國家(OECD及G20)應提撥GDP的1%,投入綠色新政,在全球高度重視氣候變遷與節能減碳的趨勢中,綠色新政為全球施政新潮流。
賴市長另指出,今(2011)年3月11日日本仙台9級地震,發生核電廠爆炸及輻射外洩,由於核電廠外洩之放射性物質半衰期長(如鈽的半衰期達2.4萬年),輻射的危害擴及往後數世代,且核電廠外洩之放射性物質隨著大氣及洋流系統擴散全球,對生命及財產發生不可逆的危害,勢必引發各國擴大綠能應用的潮流。由於台南具有日照充足、PV設置量全國名列前茅、充足研發能量及完整產業聚落等優勢,如能發揮本地特有資源特色,積極推動「陽光電城計畫」,將可有效掌握綠能發展契機,將台南打造成國際運用綠能的示範城市。
十個分項計畫內容包括:
1.陽光屋頂(Solar Roof):推動既有住宅設置容量未達10kWp之太陽光電系統。
利用現有之購電機制,協調銀行對於台南市設置太陽光電之系統業者(或民眾)提供融資優惠專案;並以區為單位辦理推廣競賽,以設置戶數及容量為評比基準,優勝者建請市長給予表揚與獎勵。
2.陽光社區(Solar Community):推動社區內一定規模(如10戶)或一定比率(如50%)住戶集體設置太陽光電
除評估合適地點(如無違建、台電系統併聯容量容許、規模適當及社區有意願等),利用現有購電機制,導入銀行、系統業者及社區民眾共同參與,每年推動成立5個陽光社區外,並對陽光社區之公共設施,評估適當地點,設置一定容量太陽光電系統,作為社區意象。
3.綠能新城(Green New Community):規劃新開發社區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1)修正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訂定設置協屋頂及裝設太陽光電系統之建築物,頂層斜屋頂投影面積之樓地板面積得不計入容積之獎勵規定。
(2)除本府規劃開發之新興社區外,倘民間規劃之新興社區參與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亦將規劃依設置規模補助其公共設施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4.光明之鄉(Bright Rural Refuge):補助偏遠地區設置緊急防災太陽光電系統
以本市5個偏遠地區(楠西區、南化區、左鎮區、龍崎區及大內區)為範圍,由區公所挑選可供災害避難使用及民眾使用率高之場所,全額補助設置緊急防災太陽光電系統,急難時做為維生系統(如通訊及照明)所需緊急電源。
5.永續校園(Sustainable Campus):校園新建、改建及擴建工程納入太陽光電
以本市所轄國中、國小為推動對象,由教育局要求一定金額以上之新建或擴建工程,總工程費用一定比例(如6%)以上之金額設置太陽光電系統,作為永續校園發展之基礎。
6.陽光公舍(Solar Public Building):推動公有房舍建置太陽光電系統
(1)開放本市公有房設及學校屋頂出租系統廠商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參與經濟部能源局之電價競比,爭取優惠電價,並與系統設置業者分享售電收入
(2)適合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公共建築之新建或擴建工程,總工程費用6%之綠色成分,應有太陽光電系統
7.農業大棚(Solar Farm):規劃農業經營場所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以農業使用設施(如花卉溫室及魚塭)為推動對象,例如建議農業局於蘭花生技園區溫室,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生產之電能並參與經濟部能源局之電價競比。必要時並輔導申請「農業節能減碳貸款要點」年息1.25%優惠貸款。
8.綠色廠房(Green Energy Factory):推動工業區工廠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1)於本市轄區業區鼓勵契約容量達800kW之能源大用戶(本市能源大用戶約468家,其中製造業383家),使用綠能或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2)於本市開發之工業區,建議購地廠商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3)環保局輔導進行碳足跡認證之廠商設置太陽光電系統。
9.陽光好行(Solar Bus Pavilion):推動交通設施應用太陽光電系統
結合智慧候車亭建置計畫,每年於10處候車亭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提供公車動線資訊系統所需電力,打造台南市永續智慧公車服務網
10.陽光地標(Solar Landmark):利用本市公共建築建立太陽光電經典地標
於本年度遴選一處具代表性公共建築(如本府永華市政中心)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建構本府陽光電城新風貌。
其他配套措施尚包括
1.教育宣導:
(1)辦理說明會、設置專屬網站提供民眾太陽光電設置相關資訊
(2)動員在地組織(區公所、里長)深化宣導內容
(3)運用大型宣導活動擴大宣導層面
(4)辦理競賽及表揚活動激發參與活力
(5)開發教案深耕能源教育
2.行政配合:
(1)成立輔導團隊(綠能辦公室)
(2)縮短建照、雜照、免建照及免雜照審查時程(由現有7天再縮短)
(3)簡化土地容許使用等行政程序
(4)建立示範案例
3.金融支援:
協調銀行提供優惠利率、延長還款年限、輔導取得信保基金信用保證及設立單一窗口等
4.產業配合
鼓勵本市太陽光電業者、營建廠商共同參與
台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最後強調,太陽光電系統除自宅自設每度電可躉售10.3185元之經濟效益外,如發電自用亦相當於每度3元以上之價值,此外尚具有下列衍生效益。因此,推動陽光電城勢在必行:
1.環境效益:減少化石燃料使用及CO2排放,每度電減少0.623公斤CO2。
2.教育功能:透過校園示範系統建立學生綠能及永續校園概念。
3.災害防救:於偏遠易發生災害地區,作為緊急備用電力使用之邊際效益特別高。
4.產業效果:累積廠商技術能力,帶動產業投資,創造綠能產業就業機會。
5.城市意象:太陽光電可以改造建築及景觀風貌,塑造低碳城市意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