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為選拔績優且運作績效良好之商圈作為學習典範,辦理商圈大賞以獎勵相關單位及人員共同投入商圈發展,熱心參與商圈共同事務,作為其他商圈之表率。
「商圈大賞」選拔賽設置下列獎項:商圈組織營運獎、商圈行銷獎及商圈環境獎,申請資格為商圈範圍內立案之組織曾受過經濟部或地方政府輔導之商圈,希望藉此獎項鼓勵商圈組織提升自主自立營運能力,強化地方文化與資源運用,創造標竿商圈品牌知名度及建構商圈友善安全、美質景觀及永續管理之消費環境。
甄選結果本市新營魅力商圈產業觀光促進會獲得商圈行銷優質獎,得獎商圈組織將於9月9日舉辦之全國商圈年會上公開表揚,並於商圈數位學習平台與成果特刊發表金、銀獎商圈優良案例。
發稿人:經濟發展局商業科江瓊如 電話:390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