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系列宣導活動5月24日在新營、下營正式起跑

 

 

 

臺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系列宣導活動5月24日在新營、下營正式起跑
臺南市政府為有效宣導陽光電城,讓市民深入瞭解太陽光電系統及其重要性,凝聚社區居民意識及向心力,特於今日(100年5月24日)上午(09:30~11:30)及下午(14:00~16:00)分別在新營區公所(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及下營區公所(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會議市辦理臺南市政府陽光電城推動計畫宣導說明會,邀請該區市民、里長及社區發展協會代表參加。
今天早上新營區公所聚集了四十多位里長及社區發展協會代表參加由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主辦的宣導說明會,會中除了由前工研院的太陽光電系統專家解說申設太陽光電系統相關內容外,臺電公司新營區處、台灣太陽光電產業協會、中華民國太陽光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及臺南市政府工務展局共同列席指導。
經濟發展局表示,依照目前之躉購機制,民眾於合法的自有住宅屋頂,在日照條件許可,且無違建之情況下,設置未達10kWp的太陽光電系統無需參與能源局辦理的電價競比,且生產的電力由台電公司以每度電10.3185元保證收購,據估計10~12年可回收,內部投資報酬率(IRR)達8.6%。此外,依據「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建築物屋頂設置的太陽光電系統高度如果小於2公尺,可免請領雜項執照。
此外,經發局並表示,現階段由於經濟部的政策對民眾自宅自設太陽光電系統較為有利,但民眾接受的訊息往往較不充分,所以後續除了會持續在本市各重點區域辦理說明會外,亦將辦理一系列的宣導活動。讓市民瞭解陽光電城計畫及其推動義意,並瞭解設置太陽光電系統的效益、方法及注意事項。
「台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係經發局於今年4月27日在台南市政府市政會議提出,計畫內容包括10個分項計畫,應用範圍涵蓋能源、產業、交通、教育及災害防救等功能,除了充分利用可設置的公共建築及民間場所,盡力應用到台南的陽光,並導入台南市在地銀行、台南市產業、民眾及社區,在市政府各局處充分的行政配合下,共同參與。
10個分項計畫內容包括:「陽光屋頂」、「陽光社區」、「綠能新城」、「永續校園」、「陽光公舍」、「光明之鄉」、「綠色廠房」、「農業大棚」、「陽光好行」、「陽光地標」,詳細內容可至經發局公用事業科網站http://www.tncg.gov.tw/tainan/dep_section.asp?nsub=B8B300 查詢。
台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在各界的努力下已有初步的成效,除了承租原台南縣機關、學校的明懋工業公司已經在今年4月29日在能源局的電價競標中取得52案共3.12MWp的售電資格,並獲能源局同意備案(即同意設置)外,自縣市合併至100年5月23日止已有1.16MWp完成設置,並另有5.98MWp獲能源局同意備案(如下表),相信在各界各業共同的推動下,打造台南市成為國際陽光電城的典範指日可待。
99年12月25日迄今太陽光電系統完工及能源局同意備案統計

完工(共11件)
能源局同意備案(共126件)
自宅
企業
機關
自宅
公所
學校
企業
建設公司
機關
4件
6件
1件
7件
14件
54件
15件
26件
10件
總裝置容量
總裝置容量
1,162.25 kWp
5,981.824 kW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