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配合中央政府積極參與綠能屋頂政策

達到202520GW太陽光電設置容量之非核家園目標,中央政府1057月起實施「太陽光電2年期推動計畫」,而臺南市亦訂定2(106年至107)內再達一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220MW)目標,截至10612月止取得同意備案件數達4,483件,裝置容量逾432百萬瓦,年發電量達5.59億度,相當於203%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減碳量達26.458萬噸,相當於909座臺南公園的年減碳量,成績斐然。

經濟發展局表示經濟部能源局於10610月再宣布推動「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方案,預期以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的方式,讓原訂於114年達到3GW屋頂型太陽光電的長期推動目標,提前5年於109年達成本次方案計畫由地方政府遴選適當營運商來協助民眾設置屋頂太陽光電系統,使有意願設置之屋主以免出資參與綠能屋頂改造,除可提升屋頂結構安全,更能美化屋頂市容景觀,而營運商長期維運達20年,提供至少10%躉購費率回饋金給民眾,另外回饋3%的躉購費率給地方政府成立綠電發展基金來支持綠能及鄰里建設。

考量國內目前一般住家屋頂多為頂樓加蓋之事實,內政部目前正研訂「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處理原則」,預定於1074月公告違章設置太陽光電調和辦法,屆時如有既存屋頂違章建築設置太陽光電,應以不影響公共安全及不妨礙違章建築處理為原則,目前違章建築與太陽光電調和併行作法分為結構分立型、結構共構以及設備安裝型等類型可設置屋頂太陽光電,但屋頂避難平台、建築違章樓層達兩樓以上等影響公共安全者仍不可設置。

       市府將盤查各行政區潛勢屋頂,以「政府零補助、住戶零出資」為原則,由地方政府成立綠能屋頂單一窗口,提供諮詢並整合一定規模之屋頂容量與遴選營運商,促進中央、地方及社區全民的共同參與,一同打造非核家園,達到改善空氣品質、穩定電力供應、提供就業機會等預期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