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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氣象 汰舊換新最省能~臺南市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作業計畫持續受理中

新年新氣象,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持續推動「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作業計畫」,以實質行動加速汰換老舊設備,鼓勵各服務業能源用戶藉由節能冷氣、LED燈具汰換減少電費支出,聰明節電為自己省電賺紅包。

本次補助對象包括機關學校、表燈營業用戶以及服務業(商工營業項目代碼屬F到J大類,但營登用電地址領有工廠登記證或涉製造加工行為者,非屬補助範疇)。補助項目包含於107年1月1日起(以發票開立時間認定)購買之無風管冷氣、老舊照明設備(T8、T9)汰換及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燈具等節能產品,另服務業、機關與學校導入能源管理系統亦有補助。各項補助標準如下:

  1. 無風管空氣調節機:依額定總冷氣能力每kW補助新臺幣 2,500元,且以汰換費用1/2為上限。汰換舊品需交由環保局、依廢四機管道或親送至合法廢棄物處理機構等方式回收(三擇一),並取得證明文件。
  2. 老舊辦公室照明燈具:每具補助1/2汰換費用,且以新臺幣750元為上限。
  3. 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燈具:每盞補助汰換費用1/2,且以新臺幣300元為上限。
  4. 能源管理系統:契約容量51 kW-800 kW用戶,每套補助設置費用1/2,且以新臺幣15萬元為上限。契約容量800 kW以上用戶,每套補助設置費用1/2,且以新臺幣150萬元為上限。

市府經發局進一步表示,機關學校及服務業設備汰換申請日期至108年6月30日止。但為加速轉型推動綠能城市,目前刻正研議從「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作業計畫」提撥部分額度,向中央申請專案計畫,擴大老舊設備汰換補助範圍,除擴大服務業部門(含機關、學校) 汰換補助項目,如有風管冷氣機、冰水主機/中央空調、汰換T5燈具、崁燈及筒燈外,亦將進一步擴大補助範疇到住宅部門設備汰換,補助項目以年使用度500度以上之冷氣機、電冰箱、電視為主,惟擴大補助項目、金額等規範事項將俟能源局核定後再另行公告。

臺南市府期透過政府補助,提升服務業、機關、學校汰換設備之意願,促使市民都能自主減量用電,營造城市節電氛圍。有關設備汰換補助計畫諮詢及申請方式可洽詢成大研究發展基金會(電話:06-3300691)或補助計畫諮詢網站http://solar.rsh.ncku.edu.tw/eco/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