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北門區蘆竹溝社區太陽光電業者進場施工遇民眾圍阻一事,本府說明澄清如下:
太陽光電業者於8日赴北門區蘆竹溝召開說明會,惟社區居民堅持太陽光電設施達12.2081公頃,縱業者說明後續將進行水質監測,並就景觀影響妥協增設隔離綠帶,仍無溝通空間,10日民眾圍阻業者怪手入場施工。本府鄭重澄明,業者申請係依農委會於106年公告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農業經營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經法定程序於108年5月30日經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同意備案,並於109年3月取得經濟部施工許可,本府秉持依法行政立場盡力協調,籲請民眾理性和平表達立場,以取得光電及環境之平衡發展共識。
經濟發展局表示,該案場採地面型太陽能設置使用自重式基礎工法建置、魚塭使用水面型工法進行鋪設,對地面影響較小,水面型太陽光電設備主要係太陽能板結合浮筒鋪設在水面上,面板不會直接碰觸到水面,而浮筒均採高密度聚乙烯(HDPE)材質,且需符合耐酸、耐鹼、抗紫外線、抗氧化與抗溶出材質,經發局除依中央相關規範嚴加審查該施作區域,其建置、營運不影響既有耕作之農業及外海洲灘地蚵農養殖區域,也嚴禁業者以化學藥劑清洗或維護管理相關設施,確保周邊海域養殖、生態環境與光電設施可共存無虞;另養殖戶質疑工程施作恐汙染水質部分,本府環保局皆定期檢測數據北門淺海養殖區之水質,業者先前已承諾可配合定期檢驗水質,消除民眾疑慮,市府也要求施作廠商以環境友善工法設置,降低環境生態衝擊,並持續觀察廠商施工及案場現況,杜絕不法情事。
民眾憂慮光電設施影響整體大自然景觀部分,依據行政院農委會《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10條規定,本府已要求業者於不利耕作地區設置綠能設施時,應規畫施作至少30%的隔離綠帶,以植栽、植披做好案場景觀維護,從視覺及土地使用上有效降低對固有景觀的影響,避免影響土壤地力及周遭農地使用、作物生產環境,業者亦承諾再向內推縮並於邊界處設置景觀綠籬(耐鹽植物、格柵或植栽)。
市府進一步表示,無論政策推動或人民陳抗,皆依法處理,希望業者或者民眾遵守相關規範,理性溝通,共創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