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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新化年貨大街商品標示查核 保護消費購買權益

農曆春節將近,市府於新化老街舉辦年貨大街活動,為保護市民採買年貨商品的安全,市長黃偉哲表示,商品標示是商品的身份證,民眾要購買標示清楚的商品,不要購買來歷不明的東西,以免因小失大。同時指示市府團隊組成年節食(商)品專案稽查小組,要積極查核市場上不合格的商品,以維護市民購買商品的權益。南市府22日由主任消保官帶隊,聯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市府經濟發展局、衛生局、警察局共同辦理新化年貨大街專案稽查,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經發局陳凱凌局長表示,本次中央及市府聯合專案稽查,就年貨業者之散裝食品,有關磅秤檢查方面,凡經檢查合格之磅秤依規定黏貼「度量衡器檢查合格單」,即須有「查」字標章,標檢局尚未發現有不合格之情形,經發局也加強商品標示查核,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之商品,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進口)商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除依法裁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該企業經營者名稱、地址、商品,以及要求販賣商「下架」。

經濟發展局進一步表示,為提供市民輕鬆安心採買的環境,市府維護市場秩序及商品標示的執法決心,絕不打折,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不要販賣違反商品標示法之違規商品,市府會持續不定期稽查,維護並保障消費者商品購買的安全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