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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臺南市太陽光電補助申請截至11月止

為配合中央非核家園之能源政策,市長黃偉哲自108年宣告啟動臺南市陽光電城2.0計畫,積極推動最適合臺南市發展的太陽光電,其中為鼓勵中小企業與民眾加入設置太陽光電綠屋頂行列,市府逐年編列補助預算及擬定補助計畫,今(110)年度編列2,000萬元預算補助獎勵,無論民宅透天厝、社區、廠房等屋頂型太陽光電皆可申請,從年初至今年11月30日期間,取得能源局或臺南市經濟發展局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之太陽光電系統所有權人,符合申請條件者,可檢具當年度相關文件提出申請,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

黃偉哲市長表示,藉由本市陽光屋頂、陽光公舍、陽光社區、綠色廠房、農業大棚等五大屋頂型項目結合十大策略中的獎勵補助,臺南市設置太陽光電成果亮眼,截至110年8月31日止,太陽光電同意備案件數總計8,364件,容量2,290MW,預估年發電量約29.58億度,近10.75座曾文水力發電廠年發電量,可供近84.4萬戶年家庭用電,年減碳量約150萬噸,相當4,628座台南公園減碳量,吸引投資金額將近1,602億元

經發局陳凱凌局長表示,透過補助機制能鼓勵民眾住家結合綠能,提高民眾及企業參與建置太陽光電的意願。自110年2月22日開放申請起,截至10月31日止,補助案件共申請309件,申請金額近1千5百萬元,總設置容量18,054.85kW,本次補助設置容量預估年發電量近2,256萬度,可供將近6206戶年家庭用電,年減碳量達12萬噸。

補助申請時間到110年11月30日止,請符合資格之申請人,儘速提出申請。有關補助標準條件與申請方式以「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110年度補助設置太陽光電系統實施計畫」公告內容為準,詳情可至臺南陽光電城資訊網(https://reip.tainan.gov.tw/GHA/),或撥打洽經濟發展局能源科專線(06-6351458)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