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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二)14:30假臺南市東區德光里活動中心-辦理 陽光社區宣導說明會 (請社區及民眾踴躍報名參加)

臺南市政府積極發展太陽光電應用,於100年啟動「臺南市陽光電城推動計畫」,並於101年將太陽光電推動納入「臺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規定用電經常契約容量八百瓩以上用戶,應設置契約容量百分之十以上之太陽光電系統;中央提供該自治條例之應設置規定,提供免競標適用優惠。為鼓勵市民或轄區企業裝設太陽光電,臺南市政府今(105)年編列3千萬元補助太陽光電系統之設置費用,一般建築物補助5千元/瓩,陽光社區補助1~2萬元/瓩不等,搭配中央之電能躉購政策,以擴大本市的太陽光電應用。

本市轄區陽光充足、日照時間長,非常適合發展太陽光電應用,透天住宅、公寓、公有廳舍或廠房等屋頂皆為良好設置太陽光電之場所;而太陽光電系統所生產之電能,政府保證以固定費率購電20年(105年度免競標費率:級距1~206.4813/度、20 ~1005.2127/度、100~5004.8061/度),民眾/企業可選擇自行出資或出租屋頂來投入,除獲得售電或租金之收入外,更可降低頂樓室溫2~3,減少冷氣用電支出。

臺南市的人口眾多,住宅用電量大,103年轄區住宅即用電35.36億度,占臺灣本島住宅用電量之8.1%,居第6名,人均用電5.14/天。近年來全球暖化問題日益嚴重,低碳環境與綠能應用的重要性已普遍受到國際的重視,臺灣亦跟隨世界潮流,推動各類型再生能源應用,並啟動「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臺南市政府前瞻未來低碳環境的挑戰,亟思推動辦陽光電城計畫,鼓勵應用太陽光電潔淨能源。

本說明會旨在促進民眾對太陽光電設置的瞭解,並說明臺南市政府的太陽光電系統設置推動作法,以鼓勵民眾設置太陽光電,敬邀民眾與社區住戶熱烈參與,共同打造低碳的陽光電城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