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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延長「114年度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獎勵廠商辦理會議與展覽及國外與本市參展申請補助計畫 」受理申請時間

請注意:

「114年度獎勵廠商辦理會議與展覽及國外與本市參展申請補助計畫」

受理申請期限延長至114年11月20日止。

申請補助之會議、展覽、參展其首日調整為需介於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2月20日。

受補助廠商核定後之相關撥款請領申請文件最晚應於114年12月24日前提送經發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