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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更正公告[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標案案號]113ECON04C4[標案名稱]臺南市安定區嘉同里廢污水排放建設計畫統包工程

公開招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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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3/06/03

[機關代碼]3.95.17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業區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曾正瑋
[聯絡電話] (06)6377097
[傳真號碼] (06)6350757
[電子郵件信箱]fa20661@mail.tainan.gov.tw
[標案案號]113ECON04C4
[標案名稱]臺南市安定區嘉同里廢污水排放建設計畫統包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否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197,763,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193,401,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於統包工程驗收結算次日起1 年內得於擴充,辦理3 年後續維護管理及代操作事宜,金額不高於436 萬2,000 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A.13.2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補助金額] 158,588,820元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且已傳輸其無法決標公告,目前仍未決標] 否
[本工程案是否已委託廠商提供技術服務(例如規劃、設計、監造等)]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更正序號]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113/06/03
[原公告日]113/05/16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未訂底價依據] 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否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適用條款]招標期限標準第4條之1或第10條縮短或合理訂定等標期
[是否屬統包] 是
[是否將工程或財物採購中之設計與施工、供應、安裝或一定期間之維修等併於同一採購契約辦理招標] 是
[招標文件是否已依「統包實施辦法」規定辦理]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計畫將協助計畫區內工廠業者統籌規劃管線及協商幹管、分支管用地取得相關事宜,減少工廠拉管距離,協助改善群聚地區工廠業者廢污水排放公共設施問題,除可協助特定工廠合法轉型,亦可降低環境污染疑慮,預計完成鋪設管線管徑為Φ300 mm,總長度約5,530 m。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3/06/11 09:00
[開標時間] 113/06/11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行政大樓2樓經濟發展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理由]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967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採購監辦] 依政府採購法第12條規定,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
1. 設計廠商(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
(1)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
(2) 土木或水利或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
2. 施工廠商(符合其中一項資格者):
(1)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3) 「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71】。
3. 共同投標廠商應符合至少第2 類(施工廠商)一項資格者以組成團隊。
4. 共同投標廠商所有成員須推派一家為代表廠商,並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5. 第1 類(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代之,且設計分包廠商須檢附經法院公證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投標合作協議書」。前項設計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於得標後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詳本案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二章第三十三點及三十三之一點。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做文件或品質管制能力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附曾完成或承做與招標標的類似執行過之代操作等勞務委託案件之承做證明文件影本1 份,另檢附勞務驗收 證明書或契約書影本。

[附加說明]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電話: 06-6350017,傳真: 06-633352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招標機關所在地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5)廠商未到場者,如當場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6)實際開標時間依現場投標家數核定。 【113.06.03第一次更正公告】 1.本案更正「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六十條,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2.本案延至113年06月11日09:00截止投標,同日10:00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3/05/14 17:42
[評選委員會成立時機]開標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
[專家學者評選委員人數]
電腦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0人
自行遴選,由專家學者資料庫4人
自行遴選,非專家學者資料庫0人
[機關評選委員人數]
非招標機關0人
招標機關3人
[評選委員總額]7人
[工作小組成員]

採購專業人員   姓名

[是否於招標前召開評選委員會議,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否
[已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56條辦理者已經上級機關核准]是
[核准文號]113.05.07府秘採字第11306504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