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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科單位職掌

科長:洪麗華|電話:06-3901355|傳真:06-2980857 

1.商圈與商店街輔導及發展
2.商業專案輔導
3.商業行銷等綜合業務
4.公司及商業登記業務
5.特定行業及商品標示稽查與管理
6.債權憑證業務
7.公平交易業務
8.自來水承裝商登記
9..自願服務業務
10工商憑證業務
11.消費者保護業務
12.經濟部定型化契約業務
13.安全大臺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