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科單位職掌
科長:洪麗華|電話:06-3901355|傳真:06-2980857
1.商圈與商店街輔導及發展 2.商業專案輔導 3.商業行銷等綜合業務 4.公司及商業登記業務 5.特定行業及商品標示稽查與管理 6.債權憑證業務 7.公平交易業務 8.自來水承裝商登記 9..自願服務業務 10工商憑證業務 11.消費者保護業務 12.經濟部定型化契約業務 13.安全大臺南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