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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中西區中央市場(國花大樓)地下一樓1925平方公尺及地下二樓二分之一,竭誠歡迎有興趣的業者及朋友參加標租!

公告標租臺南市中西區中央市場(地址:中西區民權路二段118號)建物地下一樓1925平方公尺及地下二樓二分之一,請踴躍參加投標(地下一樓、地下二樓分別投標)。

  • 依據: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38條、臺南市市有房地短期出租作業要點第4點第1項第2款

貳、公告事項:

一、標租房地:中央市場(國花大樓)地下一樓1925平方公尺及地下二樓停車場二分之一,底價、押標金額如附表。 

二、投標資格:在中華民國領土內,依法登記之法人或團體、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均可參加投標。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1年6月21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機關(地址:臺南市仁德區正義一街39號4樓)洽詢,領取投標須知、投標單、標封等,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於開標日(111年6月21日)當天上午9時前親送至本機關(市場處)收件,逾期概不受理。

四、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1年6月21日上午10時0分正,在市場處開標室公開開標。當天如遇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上班日上午10時0分於市場處開標室開標。

五、附加說明:

  (一)本案以高於底價之最高標價者得標。

  (二)得標人應於接到繳款通知之次日起10日內,一次繳清價款辦理承租手續;如逾期不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承租權(該押標金沒入公庫),由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次一優先次序之得標人按最高標得標價格繳款辦理承租手續。

   (三)得標人於繳清2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後,應於10日內洽臺南市市場處簽訂租賃契約並向土地所在地之管轄法院辦理租約公證,所需費用由承租人負擔。除地價稅、房屋稅及工程受益費外,其他一切稅捐及水電等費用,由得標人負擔,公用水電費由得標人與管理委員會分攤,履約保證金以兩個月租金之總額計算,承租人無違約時,於租賃期滿,交還建物回復原狀時,無息返還。

  (四)本租賃標的物請依法使用,不得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五) 得標人應於簽約日繳交本標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三百萬元,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每一事故財產損失:新臺幣三百萬元,保險期間總保險金額:新臺幣三千六百萬元),與前保單期間不得中斷。

  (六) 請投標人詳閱租賃契約第十一條:「租賃房屋者,甲方不得要求修建、增建、改建或拆除重建。如必須修繕時,應取得乙方之同意,其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不得抵償租金或要求任何補償。」,本標租案係現況出租(常有鋼筋裸露、水泥塊掉落等情形),若須修繕時,一律依租約由承租人自費整修。

 (七)另請地下一樓投標人詳閱租賃契約第十九條:特約事項第4項「因乙方已將中央市場地下一樓停車場北側停車場管理室東南方210平方公尺租給12攤,甲方需同意該與本府簽有租約之12位攤商共同使用通道,或與其共同經營。」,107年地下一樓停車場標租案曾發生得標人放棄承租權,押標金被本處沒收之情形,請投標人審慎評估後再投標。

 (八)餘詳如投標須知。

六、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