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疫情警戒自7月27日至8月9日調降為二級,臺南市亦宣布轄內餐飲業有條件開放內用,但業者仍須遵守衛福部公告的「餐飲業防疫指引」及「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相關規定,今(30)日由經發局與衛生局帶領稽查小組至海安路周邊擴大稽查開放內用餐飲業者防疫措施,總共查16家次,多數業者均符合防疫措施,少數不符規定之業者,已立即輔導改善。
黃偉哲市長表示,感謝餐飲業者與鄉親共體時艱,近期疫情較趨穩,是整體防疫團隊與所有市民朋友努力的成果,為讓轄內餐飲業者更了解各項防疫規範,台南市政府參照中央規定制定了臺南市「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指引」,讓業者有所依循,今天由經發局與衛生局率領團隊至海安路周邊輔導並關懷餐飲業者,呼籲業者須落實實聯制、量體溫、酒精消毒等防疫措施,從業人員須配戴口罩、面罩(或眼罩),同桌者採梅花座且使用隔板,餐點則以個人套餐為主,不共食,不同桌間需保持1.5公尺以上間距且不提供併桌,確保餐飲從業人員與民眾自身與家人的健康。
經發局長陳凱凌說,自7月27日起已派人員積極至各行政區稽查宣導,呼籲餐飲業者,務必遵循相關防疫管理措施,若無法落實內用規定者,請改採外帶或外送方式,在防疫優先的前提下,兼顧民生經濟及民眾健康,為確保開放內用餐飲業者能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將不定期會同衛生局、警察局進行專案聯合稽查,業者若違反規定,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呼籲餐飲業者與市民繼續遵守防疫規定,除飲食外仍須全程戴口罩,不能輕忽與鬆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