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單位 | 經濟發展局商業科 |
連絡資料 | 06-2991111轉1351、8955(永華市政中心) 轉6438、6439(民治市政中心) |
申請資格 | 負責人或受委託人 |
服務說明 | 1.申請籌設許可及營業許可,應於申請籌設可時繳納審查費二千元。 申請籌設許可後未申請營業許可者,審查費不予減免或退還。 申請展延營業許可、變更營業許可,審查費一千元。 2.申請營業許可證書、承辦工程手冊、技術員工作證、技工工作證應 繳納證冊費每張(份)二百元,申請補換發者,亦同。 3.申請自來水承裝商籌設許可、營業許可、變更營業許可、廢止營業 許可、停業、復業、證冊補換發、技術員工解補僱備查等所需各類 書表文件,可至經濟部水利署資訊網 (https://www.wras.org.tw/TWMG/) 下載,或至地方主管機關索 取。 |
應備證件 | 1.自來水管承裝商廢止營業許可申請書。 2.繳回原領登記證、承辦工程手冊、技術員及技工工作證。 |
規 費 | 免規費 |
備 註 | |
連結位置 | 自來水承裝商各類書表文件下載 https://www.wras.org.tw/TWMG |